2024屆非定向畢業研究生:
根據學校資助辦通知,現開展北京市邊遠山區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報工作,請同學們務必認真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向單位申請開具相關證明材料。于9月11日上午8:30-12:00将電子版材料發送至22121131@bjtu.edu.cn,9月11日上午8:30-12:00将書面材料送交至土建樓724就業助管處。
通知中重點内容如下(通知全文及申報材料用表見附件):
一、申請對象
我校到北京市邊遠山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 3 年 以上(含 3 年)的應屆畢業生(此次為 2024 屆畢業生), 包括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間已享受學費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畢業生除外。符合補報申請條件的往 屆畢業生,可以參照畢業當年政策提出補報申請。
二、申請範圍及基層單位定義
(一)北京市邊遠山區
(1)房山區:十渡鎮、蒲窪鄉、霞雲嶺鄉、南窯鄉、大安山鄉、佛子莊鄉、河北鎮、周口店鎮;
(2)門頭溝區:潭柘寺鎮、妙峰山鎮、王平鎮、雁翅鎮、齋堂鎮、清水鎮;
(3)昌平區:流村鎮、延壽鎮;
(4)延慶區:千家店鎮、永甯鎮、大莊科鄉、四海鎮、香營鄉、井莊鎮、劉斌堡鄉、珍珠泉鄉;
(5)懷柔區:喇叭溝門鄉、長哨營鄉、湯河口鎮、寶山鎮、琉璃廟鎮、懷北鎮、雁栖鎮、渤海鎮、九渡河鎮;
(6)密雲區:大城子鎮、東邵渠鎮、不老屯鎮、新城子鎮、太師屯鎮、石城鎮、馮家峪鎮、古北口鎮、北莊鎮、高嶺鎮;
(7)平谷區:鎮羅營鎮、熊兒寨鄉、黃松峪鄉、金海湖鎮。
(二)基層單位
(1)北京市邊遠山區鄉鎮(及以下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2)工作現場地處北京市邊遠山區鄉鎮(及以下地區)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北京市單位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
(3)上述企業應為國有性質;未列入上述名單的企事業單位性質的界定,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為準。
(4)畢業生就業的基層單位符合本條款(1)或(2)均可申請,但應有正式編制。
三、代償金額及年限
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金額,根據學生正常學制下實際繳納的學費與貸款總額兩者取高原則确定,年限按照正常學制計算,且隻能申請畢業時教育階段的補償代償資金。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含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代償優先用于償還助學貸款,貸款結清後再将剩餘部分彙至學生個人賬戶。若學生未辦理貸款,可直接補償學費。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應按畢業時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按期如約還款,時刻注意本人貸款動态,避免造成違約,不能存在“享有代償即可不償還貸款”的誤區。
四、報送材料及要求
(1)《北京市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附件1)(兩份),具體填寫規範詳見附件2;
(2)畢業生本人與就業單位簽署的服務期限3年以上的就業合同書彩色複印件(兩份,必須标明簽訂的工作年限),三方協議未注明工作年限視為無效;
(3)就業工作地點證明原件(附件3)兩份,存在二次定崗的畢業生還需填寫“二次分配就業證明”(附件4)兩份。
(4)其他學生本人簽字确認的有關證明材料(如學生認為必要)。
【特别注意】對于變電檢修、施工勘測等流動性作業的工作,還需提供流動作業證明,詳盡列舉負責區間或者途經的鄉鎮地點。
五、報送時間及方式
請各學院将以上材料紙質版收齊後請主管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後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活動中心811室)孫和昌老師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接收申請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4日。
六、工作要求
1.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學生在報送時應強調申請材料真實、準确和規範。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畢業生,一經查實,将取消其補償代償資格。
2.提交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的同學,一律不得注銷在校使用的中國銀行借記卡,待代償完成後方可注銷。
3.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高校畢業生,應按畢業時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計劃書按期如約還款。在确定獲得貸款代償資格後,每年提交在職在崗證明材料,經審核通過,北京市分年度撥付代償資金,從就業或定崗的第2年開始,按照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總額的33%、33%、34%的比例,3年補償代償完畢,故學生期間仍需關注本人貸款及其利息,按時償還貸款本息,避免造成違約。
4.若學生就業後聯系方式有變動,請及時與學院、與資助中心聯系,否則将無法辦理後期手續。
5.請各學院認真學習北京市邊遠山區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相關政策,做好畢業生相關教育工作,确保代償政策全覆蓋、全知曉。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